分数结构
ARSM考试分数分布如下:
满分 |
|
---|---|
曲目表现 |
30 |
整体演出 |
20 |
总分 |
50 |
考官首先根据第一套评分标准,来为乐曲打分(满分为30分)。这套评分标准与我们在级别考试中使用的评分标准相同。考官参照评分标准,一边聆听乐曲一边逐首写下评语,对所有演奏曲目给出一个分数(满分为30分)。
表演结束后,考官再根据第二套评分标准,来为整体打分(满分为20分)。此时考官从整体音乐感染力、演绎和技巧表现等方面评估整个表演。
考生所得的两个分数相加(一个满分为30分;一个满分为20分),得出考试总分(满分为50分),分为四个等级:
等级 |
分数段 |
---|---|
优秀 |
45 – 50 |
良好 |
40 – 44 |
合格 |
34 – 39 |
不合格 |
17 – 33 |
ARSM考试结果由总分决定;总分合格无需两个评估部分均达到合格。
评分方法
在所有ABRSM考试中,考官是从合格分数起加分或减分,而不是从满分开始减分或从零分开始加分。打分时,考官参照评分标准列出的音质和技能要求,评估考生展现出来的掌控程度,以及演出的整体音乐效果。
我们的考官作为通才音乐家,而不是器乐或声乐专家考官,使用这两套评分标准,来对表演作出评估,这可以确保考官对所有科目的评分保持一致。他们评估的是整体音乐表演,而不是实现音乐表演的技术手段。
其他要求
没有完全遵照ARSM考试要求的考生,可能被扣分或取消资格,由我们作出裁量。实例包括
- 自选曲目不合标准(必须达到ABRSM 第8 级或以上水平)。
- 整套曲目过短或过长。
- 指定曲目(选自ARSM考试曲目单的作品)时间少于20分钟。
- 指定曲目(选自ARSM考试曲目单的作品)不合规定,如乐章数目不正确。
Explanatory videos
To hear from our Chief Examiner about the ARSM assessment and marking criteria, watch these videos.
评分标准
曲目表现评分标准
分数 |
音高 |
速度和节拍 |
音色 |
音乐线条 |
演奏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优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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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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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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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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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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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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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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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体演出评分标准
分数 |
传达 |
演绎 |
实现 |
---|---|---|---|
优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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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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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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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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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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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不合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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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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