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数结构

ARSM考试分数分布如下:

满分

曲目表现

30

整体演出

20

总分

50

考官首先根据第一套评分标准,来为乐曲打分(满分为30分)。这套评分标准与我们在级别考试中使用的评分标准相同。考官参照评分标准,一边聆听乐曲一边逐首写下评语,对所有演奏曲目给出一个分数(满分为30分)。

表演结束后,考官再根据第二套评分标准,来为整体打分(满分为20分)。此时考官从整体音乐感染力、演绎和技巧表现等方面评估整个表演。

考生所得的两个分数相加(一个满分为30分;一个满分为20分),得出考试总分(满分为50分),分为四个等级:

等级

分数段

优秀

45 – 50

良好

40 – 44

合格

34 – 39

不合格

17 – 33

ARSM考试结果由总分决定;总分合格无需两个评估部分均达到合格。

评分方法

在所有ABRSM考试中,考官是从合格分数起加分或减分,而不是从满分开始减分或从零分开始加分。打分时,考官参照评分标准列出的音质和技能要求,评估考生展现出来的掌控程度,以及演出的整体音乐效果。

我们的考官作为通才音乐家,而不是器乐或声乐专家考官,使用这两套评分标准,来对表演作出评估,这可以确保考官对所有科目的评分保持一致。他们评估的是整体音乐表演,而不是实现音乐表演的技术手段。

其他要求

没有完全遵照ARSM考试要求的考生,可能被扣分或取消资格,由我们作出裁量。实例包括

  • 自选曲目不合标准(必须达到ABRSM 第8 级或以上水平)。
  • 整套曲目过短或过长。
  • 指定曲目(选自ARSM考试曲目单的作品)时间少于20分钟。
  • 指定曲目(选自ARSM考试曲目单的作品)不合规定,如乐章数目不正确。

Explanatory videos

To hear from our Chief Examiner about the ARSM assessment and marking criteria, watch these videos.

评分标准

曲目表现评分标准

分数

音高

速度和节拍

音色

音乐线条

演奏

优秀
27–30

  • 音符和音准 非常准确
  • 流畅,处理自如
  • 节奏感表现充分
  • 表现充分
  • 对音色感知灵敏运用恰当
  • 有表现力、恰当的 音乐线条和细节
  • 自信
  • 情绪充分投入
  • 清晰生动地体现 特 性和风格

良好
24–26

  • 音符和音准 大部分准确
  • 速度适当且保持稳定
  • 良好的节奏感
  • 音色控制大部分良好 并保持一致
  • 良好的音色感知力
  • 清晰的音乐线条, 细节处理充分
  • 积极的
  • 有音乐说服力
  • 体现了特性和风格

合格
20-23

  • 大致准确的音符
  • 音准足够稳定 可以保持调性
  • 适当的速度
  • 大致稳定的节拍
  • 整体节奏准确
  • 大致稳定
  • 足够的音色 感知力
  • 实现了部分音乐线条 和/或细节
  • 大致有把握, 失误后迅速恢复
  • 有一定程度的情 绪投入

不合格
17-19

  • 频繁的音符错误
  • 音准不够稳定, 不能保持调性
  • 速度不适当和/或无法 控制速度
  • 不稳定的节拍
  • 不准确的节奏
  • 不平均和/或 不稳定
  • 音色感知力不足
  • 音乐线条和细节 表达不足
  • 不自信, 失误后恢复不足
  • 情绪投入不足

13-16

  • 音符和/或音准 大部分不准确
  • 反复无常的速度 和/或节拍
  • 严重缺乏 音色控制
  • 音乐线条和细节 大部分未实现
  • 缺乏连贯性
  • 情绪没有投入

10-12

  • 音符和/或音准 非常不准确
  • 不连贯的速度 和/或节拍
  • 没有音色控制
  • 没有音乐线条或细节
  • 不能持续 一小段以上

0

  • 没有作答
  • 没有作答
  • 没有作答
  • 没有作答
  • 没有作答

整体演出评分标准

分数

传达

演绎

实现

优秀
19-20

  • 自始至终表现充分、情绪投入,音乐充满说服力,突显演出者的感情
  • 所选曲目顺序和表演节奏安排巧妙;表演意识和控场能力良好
  • 自始至终恰当地表现出曲目的风格特点;很好地满足了曲目的演绎要求
  • 对音乐的层次感和整体感有良好的认知和掌握,做到有效的糅合、对比、平衡,游刃有余

 

  • 自始至终把握技巧;很好地完成曲目的技术要求
  • 自始至终有效地驾驭乐器,临场反应迅速灵活,对现场突发情况应对自如

 

良好
17-18

  • 表现大部分充分、投入,体现演出者的感情
  • 所选曲目顺序和表演节奏安排得当;表演意识和控场能力大致良好

 

  • 总体表现出曲目风格;基本满足了曲目的演绎要求
  • 对音乐的层次感和整体感有大体的认知和掌握,做到恰当的糅合、对比、平衡

 

  • 对技巧有较好的把握;很好地完成了曲目的大部分技术要求
  • 大体上有效地掌控乐器,临场反应良好,能较好应对现场突发情况

 

合格
14-16

  • 表现力和投入感足够维持整体的表演感
  • 所选曲目顺序和表演节奏安排合理,体现表演意识和控场能力

 

  • 风格表现基本满足了曲目的演绎要求
  • 对音乐的层次感和整体感有一些认知和掌握,做到足够的糅合、对比、平衡

 

  • 对技巧有大致的把握;能基本完成曲目的技术要求
  • 足够稳定地掌控乐器,有临场应变能力,能应对现场突发情况

不合格
10-13

  • 表现力或投入度不足以维持整体的表演感
  • 所选曲目顺序和/或表演节奏安排不合理,欠缺表演意识和控场能力

 

  • 风格表现未能满足曲目的演绎要求
  • 对音乐的层次感和整体感的认知或掌握不足,和/或不恰当的糅合、对比、平衡

 

  • 对技巧把握不稳定,无法满足曲目的技术要求
  • 对乐器的掌控不稳定,无法应对现场突发情况

 

7-9

  • 基本没有表演感
  • 基本没有体现曲目风格和/或对音乐层次感和整体感的掌握
  • 对技巧的把握和/或对乐器的掌控非常不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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